自治区河长办组织滚动修编的黄河内蒙古段、黑河内蒙古段、居延海管理保护实施方案“一河(湖)一策”(2024-2026年)正式印发实施
- 发布日期:2024-03-12 17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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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关于“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根据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〈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〉的通知》《水利部贯彻落实〈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〉的通知》《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》和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》,为全面掌握河湖管理保护现状,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,科学制定管理保护目标、任务和措施,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结合上一轮实施方案落实情况,组织滚动修编了自治区领导担任河湖长的黄河内蒙古段、黑河内蒙古段、居延海《管理保护实施方案“一河(湖)一策”(2024-2026年)》(以下简称《一河(湖)一策》)。于2024年3月1日《一河(湖) 一策》正式印发实施。
根据水利部《“一河(湖)一策”方案编制指南(试行)》,《一河(湖)一策》包括综合说明、管理保护现状与存在问题、管理保护目标、管理保护任务、管理保护措施、保障措施六个部分。综合说明明确了《一河(湖)一策》编制的编制依据、编制范围、编制主体、实施周期、河长组织体系及上一轮实施方案在水资源保护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、水污染防治、水环境治理、水生态修复、执法监管六个方面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等内容。管理保护现状与存在问题介绍了河湖的自然概况、流域水系、社会经济概况;围绕河长制六大任务对河湖现状及问题进行了分析。管理保护目标针对河湖存在问题合理提出并明确了2024-2026年总体和具体两方面目标,并分解至下一级河湖长负责的河段(湖片)。管理保护任务提出了2024-2026年度河湖水资源保护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、水污染防治、水环境治理、水生态修复、执法监管六个方面具体的管理保护任务。管理保护措施明确了 2024-2026年度对河湖管理保护的主责单位和监督指导、配合部门,细化了六大任务落实的具体内容,确保管理保护工作有的放矢。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推动《一河(湖)一策》落地落实的方式、方法。
《一河(湖)一策》的滚动修编印发实施,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具体表现,为河湖长开展管理保护工作提供了科学支撑,为打造安全河湖、生命河湖、幸福河湖,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提供了重要技术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