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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部门联合巡查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督导

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额济纳旗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》,持续深化“河湖长+检察长+警长”长效协作机制,大力开展河湖“四乱”整治,共同推动河湖管理工作“有变化有实效”,5月20日旗人民检察院、公安局、人民法院、司法局、水务局、生态环境分局、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、河长办联合开展河道巡查,并对苏泊淖尔苏木和达来呼布镇的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。

巡查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苏泊淖尔苏木、达来呼布镇,对苏木镇辖区重要水利设施、河道重点防范段和衬砌渠道进行了隐患排查。以调阅资料的方式,对苏木镇河湖长履职、防凌防汛责任制落实、河湖“清四乱”、河长公示、河长制工作宣传、水量调度、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。通过此次巡查,发现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4处、水利工程设备隐患3处、河道水毁隐患4处、衬砌渠道损毁2处,苏木镇落实防凌防汛责任制有偏差、水量调度管理不力等隐患问题。就检查出的问题,巡查督导组与苏木镇河湖长进行座谈,反馈了《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“一苏木、镇一单”督查表》。巡查督导组强调,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一个系统工程,各级河湖长应认真履行河湖长职责,切实承担责任,要按照问题清单建立台账,按时完成整改,并向旗河湖长制办公室报送整改资料。要坚持问题导向、真抓实干,想方设法破解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,因下泄水量不足而引发的用水矛盾问题,努力确保辖区内水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。

通过此次多部门联合巡查,有力指导和规范了苏木镇河湖长履职工作,促进了对河湖问题“早发现、早处理、早解决”,有效提升了河湖管理能力。近年来,多部门联合巡查督导,已形成“共抓、共管、共治、共享”的良好工作机制,共同构建了额济纳河湖安全保障的新格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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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额济纳旗水务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