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面推进乡村河湖长差异化巡查河湖 推动基层减负工作走深走实
- 发布日期:2025-07-07 16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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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拉善盟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河流共588条、湖泊87个。为构建责任明确、协调有序、监管严格、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,我盟建立了盟、旗区、苏木镇、嘎查四级河湖长体系,并按照水利部印发的《河长湖长履职规范(试行)》要求,各级河长湖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河湖巡查调研活动。
我盟大部分河湖处于人迹罕至的戈壁荒漠,交通不便、无人为干扰,平均年降雨量不足50毫米,几十年无法形成地表径流,常年处于干涸期。自2017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,我盟四级河湖长积极履职尽责开展巡河巡湖调研工作,各级河长办持续开展河湖管护,编制相应规划、方案等,给地方带来了一定的人力、物力、财力压力。
为了既能够履行好河湖管护职责,又能够切实减轻基层河湖长巡河湖负担,盟河长办积极发挥“组织、协调、分办、督办”作用,向上主动协调自治区水利厅申请基层河湖长差异化巡河湖,向下迅速组织旗区梳理河湖基本情况,针对不同河道特点精准施策,最终对涉及全盟496条河流、51个湖泊的苏木镇、嘎查级河湖长调整了巡查河湖频次,实现了对河湖长巡河湖不作固定要求或降低巡查频次的巡河湖方式,改变了以往“一刀切”巡护模式,切实做到为基层减负。
下一步,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基层河湖长河湖巡查工作指导,紧盯“一河(湖)一策”、健康评价等反映的河湖突出问题和关键时段,指导基层河湖长开展巡河湖工作,着力提高基层河湖长河湖巡查效率。同时,督促各旗区积极提升河湖管护信息化水平,充分利用视频监控、无人机、卫星遥感等新技术,开展河湖动态监测,切实减轻基层负担,进一步推动全盟河湖长制工作“有名”“有实”“有能”“有效”。
信息来源:阿拉善盟水务局